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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手的痛+再見亦是朋友的痛=?
仍然喜歡你,怎能和你做朋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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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手的痛+再見亦是朋友的痛=?
仍然喜歡你,怎能和你做朋友?
「一係你唔好搵我,一係你唔好再理我啦。」
「如想見卻不可以再遇,分開不等於思念中斷⋯⋯」
謝謝鄺俊宇 Roy Kwong你的點名,我會繼續努力😊

《被分手的人》鄺俊宇

「其實分手就分手啦,唔好再搞咁多嘢喇,」熊仔頭說:「一係你唔好搵我,一係你唔好再理我啦。」

可知道,被分手的人其實有多痛?被分手的人其實有多被動?對方說分手,但沒有離開,被分手的人心存僥倖,以為對方想復合,於是又徘徊在對方身邊,可是痛著擠微笑的滋味,對方懂多少?

被分手的人,或有藉口留下來,那麼提出分手的人呢?明明是你主動說分手,然後你又繼續留下來,你走,對方固然會傷心,但你沒有走,以為這叫做疼對方嗎?別說笑了,這不是憐憫,這是殘忍。

別妄想這世上有不痛的分手,不痛,只因你從來沒真正去愛過,當真正愛過的時候,分手沒可能不痛,沒可能不傷心,然後有些提出分手的人,以為跟對方做朋友,就能減輕對方的痛苦,我失笑,我痛,是因為我想起你,我想起你已經不再屬於我了,再見到你的時候,肩不能碰,手不能牽,嘴不能吻,然後你煞有介事的迴避,大概說,我們現在已經是朋友了。

朋友?我真的那麼欠朋友嗎?真諷刺,我失去你已經痛,再發現你說走沒有走,想留下來說什麼跟我做朋友,而我又真的忍著痛沒推辭,那一刻,我真的覺得自己很討厭,我討厭我自己,怎麼都分了手,但還是逃不開你給我的傷害。

「一係你唔好搵我,一係你唔好再理我啦。」

主動權,從來都好像都你那裡,其實都可以由我來主動,只是你若然真的愛過我,而這一刻,你又已經肯定不再愛我了,那麼就請不要來找我,也不要再理會我。

被分手的人真的很辛苦,這滋味,你懂多少?

//「如想見 卻不可以再遇 分開不等於思念終結 時光會往返嗎 跟他相識的一剎再遇見」

鄺俊宇曲,鄺俊宇詞,歐陽雨《幸福再遇》

PS.熊仔頭問我:「想用你作曲作詞的《幸福再遇》作片尾曲,很切合故事的感覺。」「故事名是?」「《我在香港分手的日子》。」

這兩天,聽過這首歌的朋友都送上鼓勵,那漂亮的女聲是歐陽雨(嗯,她的聲線有點像薛凱琪),很喜歡短片裡的女孩阿Bie,很適合鏡頭,有朋友問我會否再作曲填詞,嗯,我想有機會的。

熊仔頭FHProduction,請加油,以下是短片連結,晚一點再share:)

https://youtu.be/opI9XYh1Mw8

fb:《鄺俊宇 Roy Kwong》

ig:「kwongchunyu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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